融资租赁

   直接租赁

     租赁物及供应商(出卖人)由承租人选择决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出资购买租赁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承租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附条件的处分权)归出租人;期满后,承租人支付完租金及其他应款项后,承租人可以续租或由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或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附条件的处分权)转移给承租人。

   售后回租

     承租人将自有的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以获得现金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这种模式,承租人与供应商(出卖人)为同一人,租赁物不是外购,而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前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的租赁物。承租方将租赁物卖给租赁公司,然后作为租赁物返租回来。这种融资租赁类别有利于盘活承租人的存量优质固定资产,提高其资产的流动性,既增加了资金来源,又改善了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

   委托租赁

     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方式。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跨境租赁

     跨境租赁是指租赁交易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跨境租赁可以提升国内厂商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国内企业业务的国际化。

   杠杆租赁

     由出租人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的租赁方式。出租人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只需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例如,20%—30%),并以此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资金提供者按各自提供的资金的比例承担风险和得到报酬。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租赁物和大型成套租赁物的融资租赁。

   跨境租赁

     租赁物及供应商(出卖人)由承租人选择决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出资购买租赁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承租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附条件的处分权)归出租人;期满后,承租人支付完租金及其他应款项后,承租人可以续租或由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或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附条件的处分权)转移给承租人。

   杠杆租赁

     由出租人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的租赁方式。出租人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只需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例如,20%—30%),并以此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资金提供者按各自提供的资金的比例承担风险和得到报酬。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租赁物和大型成套租赁物的融资租赁。

   转租赁

     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联合租赁

     联合租赁是具有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就是由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出面同用户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而所需资金(租赁融资)则是由各家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的。这些公司将按各自提供的资金的比例承担风险和得到报酬。

   分成租赁

     承租人向出租人所交纳的租金根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这种租赁方式全部或部分租金直接同承租方经营租赁项目的收入挂钩,以提高承租方积极性。租期结束后,租赁租赁物可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承租人。 一般运用于大型项目。租赁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购置租赁物、运输、 建筑安装、技术服务等资金。除约定租金外,项目建成产生效益后,租赁公司 分享项目效益。在项目成本和预定收益收回后,租赁公司仍将按一定比例长期 享有项目收益分配权。

   其他租赁产品和服务

     此外,我们还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境外SPV(Special Purpose Vehichle:特殊目的载体)、投融资咨询顾问等灵活多样的租赁产品和服务。